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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09鹤城投债(Z090113)募集说明书

ˇ2009 年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债券名称
2009年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简称“09鹤城投债”)
发行总额 人民币12亿元
债券期限
7年期,从第五个计息年度开始偿还本金,第五、第六、第七个计息
年度分别偿还本金3.6亿元、3.6亿元和4.8亿元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债券票面年利率为7.78%,在债券存
续期内固定不变
发行方式及对象
本期债券采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
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分为通过交易系统网上面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持有中
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协议发行两部分。
因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系统在2009年11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4
日进行系统升级和调试,期间停止办理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业务,本
期债券不采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交易系统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保留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持有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投资
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协议发行的方式。
信用等级
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
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A+级
债券担保
本期债券以发行人与齐齐哈尔市财政局签署的《市城投公司南苑基
础设施等城市建设项目、公益性资产及剥离资产政府回购协议》产
生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担保;并以发行人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进行
抵押担保
重要提示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
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凡欲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
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
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接受本期债券《账户及资金
监管协议》、《资产监管协议》、《债权代理协议》(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资产抵押协议》、《应收账款质押合作协议》、《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之权利
和义务安排。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
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可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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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释 义...................................................................................................4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5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6
第三条 发行概要..............................................................................11
第四条 承销方式..............................................................................16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17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18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19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方法..............................................................21
第九条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22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29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39
第十二条 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44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的用途............................................................45
第十四条 偿债保障措施................................................................47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55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60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62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64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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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
义:
发行人、本公司:指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人民币12 亿元的“2009 年黑龙江省鹤城建
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元:指人民币元。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的《2009 年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
而制作的《2009 年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指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
销商、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2009 年黑
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
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
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政府回购协议》:指发行人与齐齐哈尔市财政局签署的《市城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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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南苑基础设施等城市建设项目、公益性资产及剥离资产政府回购
协议》。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
债权代理人/质权人/监管银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指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债券持有人:指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指本期债券
采用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的场所。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
/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北京市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
/或休息日)。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9]2523 号文
件批准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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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雄鹰南街火电5 号楼
法定代表人:周 伟
联系人:王丽棉、高坤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西二道街66 号
联系电话:0452-2687844、2687843
传 真 :0452-2687845
邮政编码:161006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晏志凡、贾新、李灏、陈翔、张全、杨经华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 号
联系电话:010-85130669、85130820、85130793、85130653、
85130227
传真:010-65185233
邮政编码:100010
(二)副主承销商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金钟广场
6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伍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 号方圆大厦写字楼
1410 室
联系电话:010-88027099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44
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 号宏源大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联系人:王慧晶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 号金运大厦B 座5

联系电话:010-62267799-6308
传真:010-62231724
邮政编码:100044
(三)分销商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汪浩、彭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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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首钢国际大厦6 层
联系电话:010-82292869、82294760
传真:010-82293691
邮政编码:100088
2、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 号中民时代广场B 座25、26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梁曦婷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 号中民时代广场B 座25、26

联系电话:010-68062022
传真:010-68059099
邮政编码:100045
3、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 号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人:赵锦燕、兰珊珊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 号人寿大厦1901 室
联系电话:010-85251306
传真:010-85252644
邮政编码:1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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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托管人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张惠凤、李杨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 号通泰大厦B 座5 层
联系电话:010-88087971
传真:010-88086356
邮政编码:100032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总经理:王迪彬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38874800
邮政编码:200120
四、交易所系统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法定代表人:张育军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2819
邮编: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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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计机构: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一号(国安大厦13层)
法定代表人:吕江
联系人:程燕、饶露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关东店北街1号国安大厦11-13

联系电话:010-65950411
传真:010-65955570
邮政编码:100020
六、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中环世贸中心D座7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联系人:沈磊、赵明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中环世贸中心D座7

联系电话:010-85679696-8803、8869
传真:010-85679228
邮政编码:100022
七、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15层
负责人:朱玉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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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万川、胡春梅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15层
联系电话:010-62159696
传真:010-88381869
邮政编码:100044
八、土地评估机构:齐齐哈尔齐达土地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火电安居小区16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淑娟
联系人:李新义、于道珍
联系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火电安居小区16号楼
联系电话:0452-2321528
传真:0452-2321528
九、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3号
负责人:周伟林
联系人:阴祖望、马刚
联系电话:0451-87582111、87582118
传真:0451-87582113
邮政编码:150001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债券名称:2009 年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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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债券(简称“09 鹤城投债”)。
二、发行主体: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2 亿元。
四、债券期限:7 年期,从第五个计息年度开始偿还本金,第五、
第六、第七个计息年度分别偿还本金3.6 亿元、3.6 亿元和4.8 亿元。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7.78%,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该利率根据Shibor(1Y)基准利
率加上基本利差555BP 确定,Shibor(1Y)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发行
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
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四舍
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即2.23%。
六、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09 年11 月17 日起至
2016 年11 月16 日止。
七、计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
券的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息。
八、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 元,平价发行。
九、债券认购单位:以人民币1,000 元为一个认购单位,债券认
购人认购的债券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
1,000 元。
十、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09 年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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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发行期限:5 个工作日,即自2009 年11 月17 日至2009
年11 月23 日。
十二、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投资者认购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2、投资者认购的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
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
十三、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从第
五个计息年度开始偿还本金,第五、第六、第七个计息年度分别偿还
本金3.6 亿元(占本期债券发行额的30%)、3.6 亿元(占本期债券发
行额的30%)和4.8 亿元(占本期债券发行额的40%)。每年还本时,
本金按照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
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
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
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十四、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0 年至2016 年每年的
11 月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
日)。
十五、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4 年、2015 年和2016
年的11 月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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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七、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和通过承
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1、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分为通过交易系统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公开发行和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
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 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协议发行两部分。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3 亿元,其中网上发行
部分预设发行额不低于0.3 亿元,协议发行部分预设发行额不超过2.7
亿元,网上发行和协议发行之间采取双向回拨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可根据市场情况对网上发行和协议发行的数量进行回拨调整。
2、承销团公开发行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境
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的方式。
承销团公开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9 亿元,承销团公开发行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之间采取双向回拨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
市场情况对承销团设置的营业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的数量进行回拨调整。
因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系统在2009 年11 月4 日起至2009
年12 月4 日进行系统升级和调试,期间停止办理公司债券发行相关
业务,本期债券不采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交易系统网上面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保留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
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 股证券账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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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协议发行的方式。
十八、发行对象
1、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
(1)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A 股证券账
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
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 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除外)。
因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系统在2009 年11 月4 日起至2009
年12 月4 日进行系统升级和调试,期间停止办理公司债券发行相关
业务,本期债券不采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交易系统网上面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保留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
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 股证券账户的
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协议发行的方式。
2、承销团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除外)。
十九、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
信用等级为AA 级,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级。
二十、债券担保:本期债券采用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和土地使用权
抵押担保相结合的方式。
1、以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担保。发行人提供的应收账款为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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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齐齐哈尔市财政局签署的《市城投公司南苑基础设施等城市建设项
目、公益性资产及剥离资产政府回购协议》形成的应收账款,该项应
收账款总金额为298,314.16 万元。
2、以自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发行人提供的抵押资产
坐落于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五家子村,权证号为齐土籍国用(2007)
第0100675号,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使用权总面积6,000,000.30平方米。经具有A级土地评估资质的齐齐
哈尔齐达土地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2008年8月
20日),该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值为135,000.01万元。
二十一、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十二、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2 亿元人民币,其
中7.60 亿元将用于齐齐哈尔市劳动湖水域污染综合治理工程,2.08
亿元用于偿还齐齐哈尔市商业银行贷款,2.32 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
资金。
二十三、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 个月内,发行人将
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四、税务提示:本期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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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
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
公开发行部分的认购与托管。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
开发行部分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
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
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
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
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
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
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的认购与托管
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托管。
认购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发行部分的投资者须持有中
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 股证券账户,并须在开
户证券营业部存有足额保证金,未按照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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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定及时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的认购无效。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上认购代码为【 】,简称“【 】”。具体认购方法请登录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
认购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投资者须持有中
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 股证券账户。
因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系统在2009年11月4日起至2009年12
月4日进行系统升级和调试,期间停止办理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业务,
本期债券不采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交易系统网上面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保留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持有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投资
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协议发行的方式。
三、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
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
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
公开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
通过开户的证券营业部认购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发行的部
分。
18
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具体发行网点见
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购买人)被
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投资者接受本《2009年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
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
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
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
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
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
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
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如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如已交易
流通)的审批部门同意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
对本期债券出具不低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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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
转让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如债务转让同时变更质押/抵押资产的,相关事宜须债券
持有人大会同意,并经有关主管机关审核批准;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
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即被视为接受《市城投公司南苑基础设
施等城市建设项目、公益性资产及剥离资产政府回购协议》、《账户
及资金监管协议》、《资产监管协议》、《债权代理协议》(附:《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资产抵押协议》、《应收账款质押合作协
议》、《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债券发行完毕
后十个工作日内,债权代理人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
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登记、公示,发行人将协助债权代理人向当地土地
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
六、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质权人/监管银行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
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七、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作出
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
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
接受该决议。
20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方法
本期债券存续期为7年,每年付息一次。从第五个计息年度开始
偿还本金,第五、第六、第七个计息年度分别偿还本金3.6亿元、3.6
亿元和4.8亿元。本息兑付方法具体如下: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1次,后三年利息随本金的
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2010年至2016年每年的11
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
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
的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
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存续期后三年逐年还本。自第五个计息年度开始,
即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分别偿还本金3.6亿元(占本期债券发
行额的30%)、3.6亿元(占本期债券发行额的30%)和4.8亿元(占本
期债券发行额的40%)。每年还本时,本金按照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
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
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
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14年、2015
年和2016年的11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
21
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
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
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企业名称: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雄鹰南街火电5 号楼
法定代表人:周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叁亿伍仟叁佰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城市土地开发、国
有资产经营、城市开发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
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是由齐
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齐齐哈尔市财政局收费集资管理
站(即现在的“齐齐哈尔市财政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共同出资组建。
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0.52亿元,经过两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为
33.53亿元。
本公司是齐齐哈尔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融资的市场主体。
其主要职能是:作为城市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营运主体,依法享
有出资人权利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22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规模为103.65亿元,净资产为
69.0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3.39%。公司下辖黑龙江省鹤翔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家全资子公司,参
股齐齐哈尔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
司等6家公司。总公司本部设融资经营部、财务审计部、项目管理部、
资产管理部、土地整理部和综合事务部,现有员工34人。
自公司成立以来,累计出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40 多宗,
出让面积240 万平方米。先后完成了齐齐哈尔市一中、高等师专、职
业学院、沃尔玛、南苑、橡胶坝船闸、热电联产及中心城区道路改扩
建工程等全市重大项目投资,为齐齐哈尔市的市政建设做出了重要贡
献。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齐齐哈尔市财政局收费集资管理站(即现在的“齐齐
哈尔市财政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共同出资组建,于2003 年4 月4 日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302001100974 号),注册资本为5,200 万元,
其中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委员会出资5,000 万元,齐齐哈
尔市财政局收费集资管理站出资200 万元。
2004 年10 月18 日,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价
值25,667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增资本公司。增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达
☆ 到30,867 万元。
2005 年2 月25 日,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价值
23
304,433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以及公共设施等增资本公司,
增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35,300 万元。
三、股东情况
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
比例99.94%,齐齐哈尔市财政收费票据监管中心以200 万元现金出
资,占比0.06%。
股东 出资额 持股比例
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35,100 万元 99.94%
齐齐哈尔市财政收费票据监管中心 200 万元 0.06%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及其他法律、法规,
制订了《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章程》,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关于出资人
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
比例99.94%,齐齐哈尔市财政局收费集资管理站以200 万元现金出
资,占比0.06%。本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决策权与经营权分离,
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是自主独立的市场经营主体。
2、关于董事会和董事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3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或由公司出资最多的股东担任。董事长和董事的任期三年,任期
届满可连选连任。因工作需要并经股东会批准,可增加董事名额,或
24
外聘董事。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1 名,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总体战略和年度经营计
划,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管理体系和组织结构,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
理工作,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和发展目标。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4、关于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1 人。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能兼任监事。
另外,公司制订了人事管理制度、综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经营管理制度以及拆迁管理制度等系列制度。
(二)组织结构
25
图: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结构
监董事会事会
总经理
副总经理 总经济师 总工程师
资产管理部
财务审计部
黑龙江省鹤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部
土地整理部
综合事务部
融资经营部
总会计师
其他参股公司
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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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发行人拥有2 家全资子公司,并参股
6 家公司,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下属单位情况
下属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发行人持
股比例
齐齐哈尔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0 控股子公司 00 100%
黑龙江省鹤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500 100%
齐齐哈尔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3556.05 20.09%
齐齐哈尔市自来水集团广源给水工程有限公司 419.50 17.10%
齐齐哈尔市自来水集团鹤鸣水表有限公司 92.15 61.50%
齐齐哈尔市自来水集团白云大厦有限公司 184.92 4.60%
齐齐哈尔市自来水集团富拉尔基有限公司 818.51 33.27%
参股子公司
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 4805.00 9.50%
注:齐齐哈尔市自来水集团鹤鸣水表有限公司和齐齐哈尔市自来水集团富拉尔基有限公
司均为齐齐哈尔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本公司对其无重大影响。
(一)齐齐哈尔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7 年4 月,注册资本2,000 万元,主要经营范
围为房地产开发,具有房地产三级开发资质。2008 年开发建设的清
真寺小区,开发面积20,293 平方米。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该公
司总资产为2,706.40 万元,净资产为1,879.12 万元,2008 年全年实
现销售收入1,794 万元,净利润为-145 万元。
(二)黑龙江省鹤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5 年,注册资本3,500 万元,经营范围主要为
对农、林、牧、渔业的投资;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咨询;农、林、牧、
渔业项目开发;农、林、牧、渔业种养殖;农、林、牧、渔业、建筑
设备的租赁。该公司成立后尚未正式运营。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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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总资产为2408.24 万元,净资产为2405.24 万元。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周伟,男,1955 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依安县
建筑工程公司科长、副总经理、总经理,齐翔建工集团董事长、总经
理、党委书记,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等职。现任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许建,男,1962 年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齐齐哈尔
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财务股长、财务科副科长、财务科科长、副总会
计师兼财务科长、总会计师,齐翔建工集团财务审计部部长、总会计
师、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兼总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英,男,1956 年生,大学学历。历任齐齐哈尔市机械冶金局
党办副主任,齐齐哈尔市政府办公厅副科级秘书、正科级秘书、催办
检查处副处长、协调检查处副处长、协调处处长,齐齐哈尔市国有资
产管理局副局长,齐齐哈尔市国资办副主任,齐齐哈尔市国资委副主
任。现兼任公司监事。
殷晓明,男,1971 年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注册造价工
程师。历任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场科科长,齐
齐哈尔市综合开发投资发展中心投资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兼总经济师。
王义亮,男,1967 年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齐齐哈
尔黄金公司达拉河金矿副矿长、矿长,齐齐哈尔黄金公司副总经理、
28
总经理,齐齐哈尔市综合开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黑龙江
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总
工程师。
王丽棉,女,1969 年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齐齐哈
尔市道路桥梁管理处财务负责人,齐齐哈尔市城建局财务负责人,齐
齐哈尔市综合投资发展中心财务负责人,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部长。现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审计部部长。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本公司是齐齐哈尔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的市场主体,主营
业务所在行业即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一)行业发展现状
城市化水平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快城市化、城
镇化进程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途径,也是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自1998 年以来,我国城市化
率以每年1.5%-2.2%的速度增长,截至2008 年底,我国城镇化率达
到46%。同时,我国的城市数量也从改革开放初期的193 个增加到
661 个,其中超大、特大城市已达46 个。城市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
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城市经济对我国GDP 贡献率超过了70%。
我国正处于快速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阶段,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需求
巨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综
29
合服务功能特色的发挥,制约着投资环境的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提
高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巨大的投资需求催生出良好的行业前
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基
础设施的规模将不断扩大,发展速度也将不断加快。
早在2000 年底,齐齐哈尔市就确定了建设“生态市、园林城”的
城市发展目标,明确提出了“经营城市”的理念,要把齐齐哈尔建成北
纬47 度以北独具东北特色的城市。2003 年,齐齐哈尔市被黑龙江省
政府批准为全省“经营城市”试点城市。齐齐哈尔市为此成立了由市长
任主任的城市经营管理委员会,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城市发展投资公
司,具体负责各种城市资产的运营和保值增值。
2008 年,齐齐哈尔市加快了城乡建设的步伐,先后编制了劳动
湖水系改造、公铁联运客运枢纽站、沿江发展、新农村建设等专项规
划,哈大齐铁路客运专线齐齐哈尔段和公铁联运客运枢纽站建设顺利
启动。新建和改造城区道路12 万平方米,升级改造了卜奎北大街北
段、新江路等6 条重点路段。成功取得齐富大桥及高等级公路等建设
项目。完成高速公路建设征地518 万平方米;新建农村公路3,861 公
里,实现通乡公路全硬化。根据城区绿地规划,制定了城区绿化方案。
城区栽花铺草植绿篱100 万平方米、植树30.2 万株,绿化覆盖率达
31.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1 平方米。
2008 年末,齐齐哈尔全市总人口569.2 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64.5
万人,占到总人口的64%;齐齐哈尔行政区划总面积近43,000 平方
公里,其中大部分是农村地区,市区面积不足十分之一。为了贯彻《中
30
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齐齐哈尔市政
府十分重视小城镇建设,努力推进城镇化、城乡一体化。但由于各种
因素的制约,目前齐齐哈尔市多数小城镇的基础设施不完善,已经跟
不上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
(二)行业发展前景
由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对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活投资环
境,提高社会经济效率、发挥城市经济核心区辐射功能等众多方面的
积极作用,近年来,各级政府日益重视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全国各
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持了快速发展势头。
根据齐齐哈尔“十一五”规划,到2010 年,城镇化水平由2005
年的36.1%提高到47%。科学规划城市布局,中心城区按200 万人口
进行规划,坚持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相结合,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努
力打造“开阔、舒朗、灵秀、大气”的城市风格。加快小城镇建设步
伐,乡镇由124 个减少到100 个,自治村由1,256 个减少到800 个,
自然屯要向50 户以上的规模发展。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
镇集中、土地向种田大户集中。加快乡村道路建设,2010 年,通村
路通达率达到70%,四级白色路面铺装率达到50%。
按照“哈大齐工业走廊”的规划,到2020 年,齐齐哈尔市规划
开发总面积112 平方公里;到2010 年,开发建设29 平方公里,规划
建设南苑、北苑、富拉尔基、昂昂溪、江西5 个项目区和物流系统,
规划投资133 亿元,其中基础设施投资30 亿元,项目(108 个)投
资103 亿元。
31
为了积极配合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及哈大齐工业走廊的建设,贯彻
“经营城市”的理念,齐齐哈尔市政府积极推进了包括哈大齐客运专
线铁路公路客运枢纽中心项目、五条高速公路和齐富大桥建设项目、
新玛特休闲购物广场项目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在内的十大重点项目
投资,并制订了扎龙、尼尔基斯湖、哈大齐客运专线齐齐哈尔新站、
南苑开发区、劳动湖改造、沿江等六个专题规划。
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哈大齐工业走廊”)、加快小城镇建
设到“十大项目,六大规划”可以看出,齐齐哈尔目前城市基础设施
建设需求巨大,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二、发行人所在区域情况和公司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所在区域基本情况
1、区域概况
齐齐哈尔位于黑龙江省西部与内蒙古自治区和吉林省交界地区,
哈大齐工业走廊的最西端,是黑龙江省西部地区的政治、经济、科技、
文化教育、商贸中心和重要的交通枢纽。全市辖七个区、一个市、八
个县。驰名中外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扎龙自然保护区,位于齐齐
哈尔市区东南32 公里处,1992 年被联合国列入“世界重要湿地名录”,
主要保护对象为丹顶鹤等珍禽及湿地生态系统,是我国AAAA景区。
因此,齐齐哈尔市又被誉为“鹤的故乡”、“鹤城”。
2、工业基础
齐齐哈尔市是一个开发潜力巨大的新兴城市。齐齐哈尔市具有雄
厚的工业基础,是国家最早兴建的老工业基地之一。以重型机械、冶
32
金工业为主体,包括化工、轻工、纺织、建材、食品、电子、医药等
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既有被誉为“国宝”、“掌上明珠”的第一重型机
械厂、北满特殊钢厂和被列为全国机床行业“十八罗汉”的第一、二机
床厂,又有全国最大的铁路货车生产企业齐齐哈尔车辆厂和大型化工
企业黑龙江化工厂、齐齐哈尔化工总厂,还有和平、建华、华安等为
共和国作出卓越贡献的三大军工生产企业。
3、交通状况
齐齐哈尔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的嫩江平原,是跨黑龙江、吉林、
内蒙三省区的交通、通讯枢纽。东北与本省绥化地区、南与吉林省白
城地区、西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北与本省黑河地区接壤。铁
路四通八达,民航已开通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沈阳、大连、黑
河、海拉尔等航线。水上运输北通黑河、东通哈尔滨、佳木斯等地。
电话通信已进入国际直拨网。
(二)发行人所在区域政治经济情况
1、区域经济发展较快
2008年齐齐哈尔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665.9亿元,比上年增长
14.8%,财政总收入59.2亿元,比上年增长28.7%;地方财政收入36.4
亿元,比上年增长30.2%。城镇固定资产投资209亿元,比上年增长
31.4%。续建和新开工5,000万元以上项目54个,实际完成投资76.6亿
元。人民生活显著改善。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28元,
比上年增长15.3%。居民储蓄存款余额451亿元,比上年增长23%。社
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7.3亿元,比上年增长22.3%。齐齐哈尔市近年来
33
发展迅速,各项指标都高于国内和黑龙江省内平均水平,快速发展的
经济态势给发行人创造了良好的区域经济环境。
2、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及建设哈大齐工业走廊的区域经济政策
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
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明确了振兴东北老工业
基地的政策方向。
2004年,建设部提出了《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的意见》。该
意见提出:加强东北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改造,提升城市功能;
加大市政公用管网设施改造力度,完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系统;加快
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步伐,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强
小城镇和村庄集镇规划的指导,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0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
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东北地区振兴规划》,该规划提出,加
强东北地区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建设以大
连经济区、辽中经济区、长吉经济区和哈大齐工业走廊为核心区域的
哈大经济带;加快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农村城镇化。
加快农垦、林区和矿区城镇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城镇化模
式和机制,继续推进农村小城镇户籍、土地、投融资等管理制度改革;
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以运输通道和主要枢纽为建设重点,加强铁
路网络、公路网络、港口体系、机场体系和对外通道建设。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
34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利用盐碱地和废弃地建设哈大齐工业走廊的
战略构想。 “哈大齐工业走廊”是指由黑龙江省的省会哈尔滨经大庆
到齐齐哈尔,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为837.1 平方公里的新型工业经济
园区。这三个城市形成一条直线,各相距100 余公里,因此辟建于高
速公路两侧的是一条约长200 公里的工业走廊。“哈大齐工业走廊”
计划用15 年时间建成,将分三步发展。2005 和2006 年开发100 至
150 平方公里,启动招商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中期目标是从2008
年到2010 年,开发255 平方公里。2020 年完成其余400 多平方公里
的开发计划。整个走廊以能源、化工、装备、汽车、食品、高新技术
六大板块为主框架,构筑现代产业带。
党中央国务院和黑龙江省出台的一系列区域优惠政策,对齐齐哈
尔市的经济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经济的发展
与繁荣。
(三)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黑龙江省实行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的重大举措所带来的巨大
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若干政
策》,齐齐哈尔市进入该规划区的建设项目将享受到土地、财税、投
资以及科技和人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按照“哈大齐工业走廊”的规
划,齐齐哈尔市重点是做大做强装备工业,壮大绿色食品产业和煤油
化工产业,大力发展电子信息、环保、能源、造纸、冶金、建材等产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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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积极配合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及哈大齐工业走廊的建设,贯彻
“经营城市”的理念,齐齐哈尔市政府积极推进了包括哈大齐客运专
线铁路公路客运枢纽中心项目、五条高速公路和齐富大桥建设项目、
新玛特休闲购物广场项目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在内的十大重点项目
投资,并制订了扎龙、尼尔基斯湖、哈大齐客运专线齐齐哈尔新站、
南苑开发区、劳动湖改造、沿江等六个专题规划。
可以看出,齐齐哈尔市未来城市基础设施需求巨大,这些为本公
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前景。
2、齐齐哈尔市政府对本公司的大力支持
本公司是齐齐哈尔市政府打造的市政建设投融资平台。近年来,
齐齐哈尔市财政收入快速增长:2006-2008 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分别
为36.35 亿元、46.01 亿元、59.22 亿元,年均增速达到27.32%;全市
地方财政收入分别为21.71 亿元、27.97 亿元、36.43 亿元,年均增速
达到29.54%。随着地方财政实力的增强,齐齐哈尔市政府对本公司
的支持力度也不断增大。2008 年以来,为了做大做强公司,齐齐哈
尔市政府将价值30.84 亿元的土地资产注入本公司。同时,为了减轻
本公司的债务负担,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对历史形成的公益性房屋、
土地等,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政府回购。
3、本公司所从事的大部分业务在齐齐哈尔市具有垄断性
本公司在齐齐哈尔市市政建设等基础设施业务中处于区域垄断
地位。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和先导性,本公司作
为齐齐哈尔市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主体具有明显的区域竞争优势。
36
由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具有公益性和非盈利性的特点,齐
齐哈尔市财政局根据建设项目进度和完工情况给予本公司财政补贴。
随着建设项目规模的扩大,本公司所获得财政补贴将持续增长。
2006-2008年,公司收到的补贴收入分别为4,389.10万元,13,691.41万
元,30,712.04万元。预计未来本公司将获得齐齐哈尔市政府长期持续
的资金和政策支持,这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发行人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的业务模式和状况
城市开发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及城市土地的开发是发行人的主
要业务。其中,城市开发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大多为公益性投资,具
有非盈利性特征,由于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产品服务价格受
国家政策控制等原因,投资回报率较低。但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逐步配
套和完善,对于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提高全社会经济效率、发挥城市
经济核心区辐射功能等有着积极作用,对城市土地增值、房地产业发
展、商业服务业的繁荣以及地方经济的快速增长均有明显的支持和拉
动作用。公司所承担的土地整理收储职能绝大部分与城市开发投资建
设的项目相关。基于上述特征,公司主要收入模式为代建基础设施建
设项目补贴,以及土地的整理出让获得的补贴。
公司自成立以来,承担了多项代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5
年,公司融资建设的国际绿色食品会展中心,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
于2006年8月竣工并投入使用,为齐齐哈尔市会展经济提供了提供基
本保障。为市一中、高等师专、职业学院、橡胶坝船闸等市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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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投资3.95亿元。完成了投资额1.19亿元的热电联产项目和城区热
网工程项目,上述项目已经建成并实现集中供热。投入1470万元解
决了老一百地段动迁问题,保证了大商集团新马特购物广场的建设。
投资3000万元支持引进沃尔玛项目落户齐齐哈尔市。完成清真寺北
地段4栋回迁楼的建设,安置回迁户300多户。完成了尼尔基斯湖风
景区滑雪场的立项、可研、审批、建设等工作,并于2008年12月16
日竣工并交付使用。
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投资市政设施——改善投资和人居环境
——财政补贴及土地开发增值——加大市政建设投资”的良性互动业
务模式。城市开发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作为公司的主营业务,获得了
政府性补助,该政府性补助计入公司的“补贴收入”,而不体现为“主
营业务收入”。而城市土地的开发作为另一项主营业务,获得的政府
性补贴也计入公司的“补贴收入”,也不体现为“主营业务收入”。2006
年、2007年,公司由于代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获得了补贴收入,而
未形成“主营业务收入”,因此,主营业务收入为0。2008年,公司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93.67万元,来源于子公司齐齐哈尔市城投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清真寺北回迁楼项目所实现的房屋销售收入。
(二)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根据齐齐哈尔“十一五”发展规划,齐齐哈尔市的城市定位为:
建成生态市、园林城、绿色食品之都、装备工业基地和生态旅游之乡。
功能定位为“两个基地,三个中心”,即全国的装备工业基地和绿色
食品产业基地,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三省(区)交界区域的经贸中心、
38
物流中心和文化中心。
作为齐齐哈尔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主体,公司肩负着实
现上述目标的重任。为了更好的完成以上任务,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
法人治理结构、企业激励和投资管理约束机制,以资产为纽带,保持
可持续的融资实力,形成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通过综合实施人
才战略、经营战略、融资战略和文化建设战略,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形成健全的市场化投融资体制和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06-2008 年三年连审的合并财
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文中
2006-2008 年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表: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资产总计 1,036,536.28 543,138.48 526,087.94
流动资产 892,360.93 202,816.05 191,364.54
负债合计 346,055.33 190,253.62 186,314.90
流动负债 170,146.28 92,612.94 67,805.62
所有者权益 690,480.95 352,884.86 339,598.03
资产负债率 33.39% 35.03% 35.42%
39
表: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主营业务收入 1,793.67 — —
补贴收入 30,712.04 13,691.41 4,389.10
利润总额 29,211.79 13,286.83 4,092.01
净利润 29,205.82 13,286.83 4,092.01
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056.22 1,536.31 -56,906.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12.03 -8.64 -5.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246.21 -8,000.00 67,5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622.03 -6,472.33 10,588.62
二、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表:发行人2006-2008年主要资产负债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资产总额 1,036,536.28 100% 543,138.48 100% 526,087.94 100%
其中:流动资产892,360.93 86.09% 202,816.05 37.34% 191,364.54 36.38%
长期投资9,876.12 0.95% 5,092.77 0.94% 5,092.77 0.97%
固定资产133,677.86 12.90% 334,588.38 61.60% 328,969.44 62.53%
无形资产及其他
资产
482.00 0.05% 482.00 0.09% 482.00 0.09%
负债总额 346,055.33 100% 190,253.62 100% 186,314.90 100%
其中:流动负债170,146.28 49.17% 92,612.94 48.68% 67,805.62 36.39%
长期负债175,909.05 50.83% 97,640.68 51.32% 118,509.28 63.61%
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资产
690,480.95 352,884.86 339,598.03
资产负债率(%) 33.39% 35.03% 35.42%
40
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随着齐齐哈尔市城市基础建设
的推进,公司资产规模快速增加。特别是2008年,市政府将价值30.84
亿元的土地注入公司,使得公司资产规模较2007年大幅增加,达到
1,036,536.28万元,大大增强了公司的资本实力。
从公司资产结构来看,2006年和2007年固定资产占比较高,分别
达到62.53%和61.60%,流动资产占比较低,分别为36.38%、37.34%;
而2008年公司固定资产的占比明显下降,仅为12.90%,流动资产占比
显著提高到86.09%。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结构的变化主要是由于2008
年,齐齐哈尔市政府对公司所属的南苑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绿色食品
交易中心工程等代建基础设施及公益性资产进行了回购,形成了政府
应收款。流动资产占比的提高说明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增强。
从公司的负债结构来看,2006-2008年,公司长期债务占负债比
例为63.61%,51.32%,50.83%,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从公司的资产
负债率来看,2006-2008年,本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5.42%、35.03%
和33.39%,保持在较低的水平,表明公司未来具有较大的债务融资的
空间。
(二)盈利能力分析
本公司作为齐齐哈尔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投融资平台,承
担了大量的城市道路建设、棚户区改造以及环境治理项目的投资建
设,其业务具有很强的公共事业性质,因此政府财政补贴是公司主要
的收入来源。2006-2008年,公司收到政府补贴收入分别为4,389.10万
元,13,691.41万元和30,712.04万元。随着齐齐哈尔市经济发展、城市
41
化进程的加快,近三年来公司补贴收入整体保持快速增长,年平均增
长率达到164.52%。2006 -2008年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4,092.01万
元,13,286.83万元和29,205.82万元,可以看到,公司利润与补贴收入
密切相关。
为了支持公司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建
设任务,2009 年齐齐哈尔市财政局下发了《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关于
对市城投公司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贴的通知》(齐财发
[2009]52 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2009-2018 年,市
财政局计划每年将地方财政收入的2%及土地出让金收益的20%拨
付给公司作为补贴收入。《通知》作为一项制度性文件,确保了公司
获得补贴收入的可持续性。
(三)现金流量分析
2006-2008年,本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6,906.34万
元,1,536.31万元,-46,056.22万元,其波动的原因是城市基础设施建
设周期较长,结算竣工时间不确定导致的。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主要
为政府财政补贴,随着齐齐哈尔市城市基础设施规模不断加大,公司
获得财政补贴将保持增长,相应的现金流入也将保持稳定。2006年
-2008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额为67,500万元、4,000万元
和43,400万元,表明公司有较强的筹资能力,2007年筹资活动现金流
量净额为负数的原因是2007年本公司归还了12,000万元的银行贷款。
42
(四)偿债能力分析
表:发行人2006 年~2008 年偿债能力相关的财务数据和指标
项 目 2008年 2007年 2006年
资产负债率 33.39% 35.03% 35.42%
流动比率(倍) 5.24 2.19 2.82
速动比率(倍) 2.95 2.19 2.82
EBITDA(亿元) 3.04 1.33 0.74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26.85 — 2.25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资产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EBITDA=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利息支出
1、资产负债率较低
本公司资产负债率一直保持在健康水平,由2006年的35.42%下降
到2008年的33.39%这一较低水平。资产负债率较低表明公司目前债务
融资的规模相对较小,债务的偿付风险较小,本公司仍存在较大的债
务融资空间。
2、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保持在较为安全的水平
本公司2006—2008年流动比率分别为2.82、2.19和5.24,速动比
率分别为2.82、2.19和2.95,保持在安全水平。按照本公司执行的会
计制度,存货主要包括拟开发土地、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库存商品、
低值易耗品等。由于本公司属于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大部分业务与施
工建设相关,拟开发的土地是最大存货来源。 2006年、2007年存货
较少,呈现出速动比率与流动比率差异较小的特征。2008年,政府注
入大笔的土地资产,均为存货形态,存货的大量增加导致流动比率大
幅提高,而速动比率变化较小。
43
3、利息保障倍数保持较高水平
由于公司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发生的相关利息支出绝大部分已
经资本化,体现在公司财务费用上的利息支出较少,因此利息保障倍
数保持在较高的水平。
因此,本公司当前的财务结构比较稳健,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三、发行人2006年、2007年、2008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见
附表二)
四、发行人2006年、2007年、2008年经审计的合并利润及利润分
配表(见附表三)
五、发行人2006 年、2007 年、2008年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见附表四)
六、发行人200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见附表
五)
七、发行人2009年上半年未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
(见附表六)
八、发行人2009年上半年未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见附表七)
第十二条 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本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均无已发行
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
44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的用途
一、募集资金总量及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2 亿元人民币,其中7.6 亿元将用于齐齐哈
☆ 尔市劳动湖水域污染综合治理工程,2.08 亿元用于偿还齐齐哈尔市商
业银行贷款,2.32 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表: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向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项目批准文件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齐齐哈尔市劳动湖水域污
染综合治理工程
黑发改投资[2009]539 号
齐政函[2009]31 号
13.19529 7.60
偿还齐齐哈尔市商业银行
贷款
齐齐哈尔市商业银行已经
出具同意以债还贷证明
— 2.08
补充营运资金 — — 2.32
总计 — — 12.00
(一)齐齐哈尔市劳动湖水域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齐齐哈尔市劳动湖水域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于2009 年5 月经黑发
改投资[2009]539 号、齐政函[2009]31 号批准,项目总投资13.19529
亿元,拟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中投入7.60 亿元。项目建设期为2 年。
截至2009 年7 月10 日,该项目已完成拆迁工作的40%,预计9
月底前完成拆迁工作,待拆迁工作结束后投入施工建设,预计2010
年10 月底建设完成交付使用。
劳动湖是齐齐哈尔市中心区域面积最大的水域,流经市中心最繁
华地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劳动湖引水、排水工程、清淤工程、
劳动湖排涝工程、带状公园扩建工程、综合管线改造工程、道路、桥
45
梁及其他其他配套工程。工程面积357.27 公顷,其中水域面积177
公顷(含扩建水域面积12 公顷),周边陆域面积180 公顷(含扩建陆
域面积26 公顷)。
劳动湖水域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的建设有利于保护嫩江水体,改善
齐齐哈尔市的生态环境,有利于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美化城区,提
高居民生活的环境质量,有利于带动房地产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促
进城市经济的良性循环。因此,本项目的开工建设对齐齐哈尔市的经
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偿还齐齐哈尔市商业银行贷款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2.08 亿元将用于置换本公司在齐齐哈尔市
商业银行6 笔合计2.08 亿元的短期贷款(合同号:2009 铁锋信字008、
2009 铁锋信字009、2009 铁锋信字010、2009 营信公字第06107-12
号、2009 营信公字第06107-15 号,2009 营信公字第9 号)。上述偿
还贷款安排已获得齐齐哈尔市商业银行同意,并出具同意以债还贷证
明。
拟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偿还银行短期贷款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
结构,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以直接融资替代银行贷款,拓宽了公司
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以长期债务替换了公司的短期债务,缓和了
公司短期的偿债压力。
(三)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的2.32 亿元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近
年来,随着公司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营运资金需求也不断
46
增加。因此,拟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部分资金来补充公司营
运资金,确保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发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本公司将加强业务规划和内部管理,努力提高整体经济效益水
平,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本募集说明
书承诺的投资项目安排使用。
本公司已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制度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了包括《财务支出付款审批制度》、《投融资管理制度》、《资产经
营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管理规定,并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上
述规定。
第十四条 偿债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采用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和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相结合
的方式,发行人以自身合法拥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资产及对
市财政局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资产,统一抵押、质押给本期债券全体
债券持有人。一旦公司出现偿债困难,债权代理人有权按照《债权代
理协议》《应收账款质押合作协议》《资产抵押协议》等约定及相关法
律法规,处置抵押资产和质押资产,保证本期债券的按期偿还。
一、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情况
(一)应收账款基本情况
经齐齐哈尔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与公司签署
《齐市城投公司南苑基础设施等城市建设项目、公益性资产及剥离资
产政府回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并就该《政府回购协议》产生的29.83
47
亿元应收账款签署《应收账款质押合作协议》。其中,公司为出质人,
市财政局为债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为监管银行、
质权人及债权代理人。一旦本期债券出现偿债困难,债权代理人有权
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处置出质的应收账款以清偿债务。
该项回购款总额29.83 亿元,分九年偿付。市财政局应当在本期
债券每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15 个工作日(即T-15 个工作日)向公司
支付当年的回购款,具体支付金额及期限如下表。根据齐齐哈尔市人
大常委会文件《关于用政府财政支付方式向市城投公司回购市基础设
施等项目并将回购款支付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批复》(齐人大发
[2008]8 号),以下支出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表:政府回购应收账款偿还计划表(万元)
年 度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金 额 10,800 10,800 10,800 10,800 46,800
年 度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合 计
金 额 43,560 52,320 53,000 59,434.16 298,309.7
资料来源:《政府回购协议》
(二)质押登记安排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作为质权人将于本期债券发
行后10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
及公示。
(三)银行专项账户监管
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署《账户及资金监
管协议》。公司在监管银行处开设监管账户和偿债账户,齐齐哈尔市
财政局将在质押期限内将《政府回购协议》约定的款项,按期支付至
监管账户。监管账户和偿债账户均接受监管银行监管。
48
监管账户指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处开立的
专门用于接收回购项目回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回购项目回购资金接收
和支出活动均必须通过该账户进行。监管账户设立后,公司即应出具
书面通知告知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必须将其按回购协议约定的回购项
目回购资金直接支付至监管账户,否则视为未支付。
偿债账户指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处开立的
专门用于偿付本期债券本息的账户,当该账户资金出现偿付困难时,
监管银行无需公司授权可以无条件从监管账户划转资金至该账户。
公司不可撤销地授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将偿债
账户的资金根据公司债券偿付本息期限的要求进行划付,在本期债券
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偿付本息到期前10个工作日,应书面通知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资金划付的金额及时间要求。
若因任何原因出现监管账户和偿债账户被查封、销户、冻结及其
他情形而不能履约划转现金款项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
行应在该情形发生当日及时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刻
书面通知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在该情形发生之日将所有应付回购项目
回购款项按指定账户支付,直至达到偿付本期债券全部本息的金额为
止。
根据《政府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和《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应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无条件向公司支付回购
款,即在每年本期债券付息日之15个工作日前向公司支付当年的回购
款,并划入监管账户;在每年本期债券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由监管
银行从监管账户中足额划走当年应付本息至偿债账户中。
回购款在划入应收账款账户后应在监管银行的监管下予以冻结,
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下方可解冻:(1)偿债账户资金已按规定
49
划付当年债券应付本息后;(2)当偿债账户资金在本期债券付息日和
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能够足额偿付当年债券应付本息(利息按当期利
率计算)余额时,超额的部分。
当偿债账户资金在本期债券付息日和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出现偿
付当期应付本息的资金不足时,监管银行无需公司授权即可无条件从
监管账户划转资金至偿债账户予以补足。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在国家法
律、法规和银行信贷政策及规章制度允许的前提下,继续对公司给予
信贷支持。当公司发生偿债困难时,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
行可以根据公司的申请,按照监管人内部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经评
审合格并报经有权审批人批准后,监管人可对其提供信贷支持以解决
公司临时偿债困难。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的情况
(一)抵押资产基本情况
发行人以自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发行人提供的抵押资产
坐落于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五家子村,土地使用权证书号为齐土籍国
用(2007)第0100675号,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使用权类
型为划拨,使用权总面积6,000,000.30平方米。
经具有A级土地评估资质的齐齐哈尔齐达土地估价事务所有限
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2008年8月20日),该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
的总价值为135,000.01万元。
(二)抵押相关法律手续
50
公司已与债权代理人签订《资产抵押协议》,抵押资产担保的范
围为本期债券本金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
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已经出具说明,明确上述抵押资产为发
行人合法拥有,可为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设定抵押登记。在本期债券
发行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协助债权代理人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办理完毕抵押资产的登记手续。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由公司聘请并经债权代理人认可的资产评
估机构应按年对抵押资产的价值进行跟踪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年度评估报告的基准日期应为本期债券当年的付息日。年度评估报告
的出具时间应不迟于本期债券当年付息日后的3 个工作日。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间,债权代理人有合理的理由认为需要对抵押资产的价值进
行重新评估的,公司应当聘请经债权代理人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资
产评估机构对抵押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三、偿债保障措施
(一)应收账款质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整体方案
根据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的《资产监管
协议》,以上抵押资产与质押资产(以下简称“担保资产”)来对本期
债券做统一的质押、抵押。担保资产价值为回购应收账款的余额与建
设用地使用权最新的有效的评估价值之总和。
根据《资产监管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担保资产价值与本
期债券未偿还本息的比率(以下简称“担保比率”)不得低于250%。
51
若担保比率低于250%时,债权代理人将在3 个工作日内制作《追
加担保资产通知书》,加盖公章后送达公司,还应将《追加担保资产
通知书》以传真的形式通知公司。经双方协商同意或经债券持有人会
议同意追加担保资产的,债权代理人应在5 个工作日内,制作《追加
担保资产清单》,加盖公章后以传真的形式通知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30 个工作日内,债权代理人应对本期债券
的抵押资产登记状况及回购应收账款支付情况发布公告;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间,债权代理人可根据公司提供的抵押资产及回购应收账款变
动情况、原因发出临时公告。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权代理人负责对担保资产进行日常监
管,公司应按照要求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关信息。日常监管的内容包括:
《资产抵押协议》附件所列抵押资产的权属变动情况、设定抵押权的
变动情况和抵押资产的物理外貌重大变动情况;《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所约定的回购应收账款支付情况。
(二)偿债环节出现问题时的应对措施
偿债环节出现问题可分为两种情形:发行人到期未及时偿还本
息;应收账款质押余额加上土地使用权抵押资产价值的总和,低于预
先设置的价值警戒线,即无法覆盖债券未偿付本息余额的2.5倍。出
现上述情况的应对措施如下:
1、发行人到期未及时偿还本息的情形
根据本公司与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签署的《账户及资金监管协
议》,本公司如到期不能及时偿还本息时,本公司将提前向招商银行
52
哈尔滨分行提出与本期债券偿付相关的贷款支持。招商银行哈尔滨分
行将按照自身内部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后,对本公司提
供信贷支持以解决临时偿债困难,确保及时还本付息。
如果本公司向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提出的为偿付本期债券的信
贷申请未获得评审通过,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将行使债权代理人职
责,对债券事务进行必要的调查,查阅有关资料文件,对债券本息不
能如期兑付的事实及成因进行披露,以及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召
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委托,处置质押和抵
押资产,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及诉讼事务。
2、应收账款质押余额加土地使用权抵押资产价值的总和,低于
预先设置的价值警戒线,即无法覆盖债券未偿付本息余额的2.5倍的
情况
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将履行监管银行职责,对质押的应收账款以
及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动态跟踪。当两者总价值低于预先设置的价值
警戒线时,本公司在收到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通知书后,将采取追加
抵押/质押资产等措施补足差额,以满足增信要求。
总体看,公司应收账款与抵押土地整体对本期债券本息保障能力
较强。
(三)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1、 发行人资产质量和经营状况的改善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坚
实基础
近年来,齐齐哈尔市政府对本公司进行优质资产注入,并且对公
53
益性资产进行了回购。这一系列举措对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提高
公司的资产质量,改善公司的经营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公司资产质量
和经营状况的改善为本次债券的偿付奠定了坚实基础。
2、齐齐哈尔经济实力稳定增长为本期债券到期偿还提供了强有
力保障
近年来齐齐哈尔市经济总量快速增长,地方财政实力不断增强。
2006年-2008年,齐齐哈尔市GDP总量分别为484.1亿元、569.2亿元和
665.9亿元。GDP总量3年连续跨越400亿元、500亿元和600亿元三个
台阶,平均增速达到17.3%。2006-2008年,齐齐哈尔市财政总收入分
别为36.25亿元、46.01亿元和59.2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分别为21.71
亿元、27.97亿元和36.43亿元,平均增速均超过了25%。根据《政府
回购协议》,齐齐哈尔市财政局每年将按照约定的金额拨付回购款,
并且每年的回购款额完全覆盖应支付的本息,保证了本期债券的偿
付。根据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齐人大发[2008]8号文,市财政每年
从预算中统一安排资金,实施政府回购。齐齐哈尔市良好的经济发展
态势,稳定增长的财政收入对落实以上措施创造了必要条件,为本期
债券到期偿还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3、优良资信为本期债券到期偿还提供了有利条件
本公司按照国家基础设施产业政策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市
场为导向,以深化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不断扩大基础设施产业经
营规模,增强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公司与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合作关
系。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公司获得银行授信合计60.95亿元,银行
54
贷款余额21.45亿元。分别是招商银行授信22亿元,尚未有贷款;国
家开发银行17.45亿元授信,贷款余额14.98亿元;中国建设银行15亿
元授信,尚未有贷款;齐齐哈尔市商业银行授信6.5亿元,贷款余额
为6.47亿元。
4、与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形成的战略合作关系降低了本期债券
到期偿付的风险
以本次债券发行为契机,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与本公司形成了战
略合作关系。根据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与本公司签署的《资产监管协
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作为监管银行在国
家法律、法规和银行信贷政策及规章制度允许的前提下,承诺继续对
本公司给予信贷支持。当本公司发生偿债困难时,招商银行哈尔滨分
行可以根据本公司的申请,按照自身内部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经评
审合格后,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将对本公司提供信贷支持以解决本公
司临时偿债困难。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
因素。
一、风险因素
(一)与债券相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
55
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在市场利率发生波动时,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投
资收益水平。
2、兑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受国家政策法规、齐齐哈尔市财政和本
公司经营状况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本期债券由纳入齐齐哈尔市财政
预算的以《政府回购协议》产生的应收账款质押以及土地使用权抵押
作为担保。如果齐齐哈尔市国民经济出现下滑,财政收入锐减,将出
现质押应收账款价值受损,或出现土地价值贬值的情况,从而可能影
响到投资者按时收回本息。另外,如果本公司经营状况下滑或资金周
转出现困难,也可能形成一定的兑付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
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但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
照预期上市交易,亦不能保证本期债券上市后一定会有活跃的交易。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城市建设补贴是本公司收入和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宏观调
控政策、土地政策及齐齐哈尔市财政补贴政策的变动均会对本公司收
入和利润产生重要的影响,国家的固定资产投资、环境保护、城市规
划、土地利用、城市建设投融资政策、地方政府支持度、公用事业收
费标准调整等方面的变化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经营
活动。
56
2、经济周期风险
本公司所从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规模及运营收益水平、
公用事业行业的经营收益水平都受到经济周期影响。如果出现经济增
长速度放缓、停滞或衰退,将可能使本公司的经营效益下降,现金流
减少,从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
1、公司运营风险
本公司作为齐齐哈尔市城市建设项目投融资平台,承担着城市建
设的重任,如果本公司市场信誉下降、资金筹措能力不足、管理能力
不足或管理出现重大失误,将影响本公司持续融资能力及公司运营效
益,进而一定程度上影响本期债券偿付。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存在投资规模
大、建设工期长的特点,建设期内的施工成本受建筑材料、设备价格
和劳动力成本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实际投资有可能超出项目的投资
预算,影响项目按期竣工及投入运营,并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
影响。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建设方案设计与论证、施工管理、工程进度
安排、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财务管理等诸多环节,涉及多个政府部
门、施工单位、项目工程所在区域的居民和企业的协调和配合等多个
方面,如果项目管理人的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或项目管理能力不足或
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将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
度、项目现金流及收益产生重大影响。
57
二、相关对策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利率水平的确定已充分考虑了宏观经济走势,以及国家
宏观调控政策可能的变动对债券市场利率水平的影响;本期债券发行
结束后,本公司将申请本期债券在合法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在
一定程度上将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2、兑付风险对策
齐齐哈尔市国民经济发展态势良好,财政收入稳步较快增长,为
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了有力保障。另外,针对本期债券采用的《政府
回购协议》产生的应收账款质押增信措施,本公司聘请了招商银行哈
尔滨分行担任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 质权人/监管银行。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内,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作为监管银行,在国家法律、法规和
银行信贷政策及规章制度允许的前提下,承诺继续对本公司给予信贷
支持。当本公司发生偿债困难时,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可以根据本公
司的申请,按照自身内部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后,招商
银行哈尔滨分行将对本公司提供信贷支持以解决本公司临时偿债困
难。
3、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
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通性。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对策
58
1、产业政策风险对策
随着“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的推进,预
计将来齐齐哈尔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还将不断加大。本公司作为齐
齐哈尔市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自成立以来一直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
大力支持和政策扶持,这为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因此政府
政策出现对行业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很小。此外,本公司将对宏观经济
政策、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变化进行跟踪研究并及时调整自身
的发展战略,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
2、经济周期风险对策
本公司从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相对较
小。随着“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的推进以及
齐齐哈尔市经济的不断增长,本公司所在区域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
求日益增长,本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也将随之提高,因而本公
司抵御经济周期风险的能力也将逐步增强。同时,本公司将依托自身
综合经济实力,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周期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实现真
正的可持续发展。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对策
1、公司运营风险对策
本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商,争取获得持续稳
定的财政补贴收入,并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持下,不
断加强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实力。进一步密切与商业银行、政策
59
性银行的业务联系,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有效降
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内部管理
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通过产权改革、资本运营加强对授权经营范围
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加快下属子公司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改制改
革,提高运营效率。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对策
本次发行筹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由黑龙江省政府、齐齐哈尔市政
府和本公司详细周密的研究和论证,并已由相关管理部门批准,项目
的施工单位选择与确定均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形式确定,
严格实行计划管理,有效防止工程延期、施工缺陷等风险。本公司具
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对于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三
个主要阶段分别制定了严格的管理措施控制项目风险,并使项目的投
资、建设、运营、监督工作四分开,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以及项目
投入资金的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管理风险。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联合资信”)综合评定,本期债
券的信用级别为AA 级,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A+级。
一、评级报告内容概要
(一)基本观点
公司是齐齐哈尔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的唯一平台。联合资
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称“联合资信”)的评级结果反映了本公司在区
60
域经济发展前景、政府支持、国有资产经营等方面的优势;同时也关
注到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公司经营模式较为单一、收入规模小且
不稳定等因素对公司发展及信用水平带来的不利影响。
公司未来投资重点仍将以齐齐哈尔市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市政府
将继续加大对公司的支持力度,保障公司的资金周转和项目建设的顺
利进行。联合资信对公司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期债券由齐齐哈尔市政府以BT 项目回购、公益性资产回购和
拟回购的剥离资产所形成的应收账款以及公司所拥有的齐齐哈尔梅
里斯区五家子村(嫩江西)6000000.30 平方米土地作为质押和抵押担
保,对本期债券覆盖倍数较高,提升了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安全性。
综合看,本期债券到期不能还本付息的风险较小。
(二)主要优势
1、公司是齐齐哈尔市政府投融资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唯一平台,
政府支持力度大。
2、齐齐哈尔市近年来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发展前景良好。
3、公司以政府项目回购协议和自有土地作为抵押的双重保障措
施,增强了本期债券偿付的安全性。
(三)关注
1、齐齐哈尔市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一般。
2、公司经营性业务规模小,盈利能力偏弱,对财政补贴依赖程
度较高。
3、公司采用BT 模式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回购周期对公司
资金周转效率影响较大。
61
4、公司资产流动性偏弱,资产质量一般。
二、跟踪信用评级安排
根据有关要求,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内进行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本公司将按照联合资信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
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本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
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资信并提供有关资
料。
联合资信将密切关注本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本期债券的相关
信息,如发现本公司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
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资信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
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本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资信将根
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
失效,直至本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在跟踪评级过程中,如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发生变化调整时,联合
资信将在本公司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报送本公司、
主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北
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天银债字[2009]第004 号法律意见书。北
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公司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和经营方
62
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出现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或因其他任何原因而导致终止的情形,具备发行本期债
券的主体资格。
二、公司发行本期债券已取得鹤城投公司章程规定的发行企业债
券的批准和授权,该等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三、公司申请发行本期债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所规定的有关企业债券发行的实质条件。
四、公司已签订的《资产抵押协议》和《应收账款质押协议》合
法、有效,协议约定的抵押物和质押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抵押财产和可质押的权利,但抵押权和质
权的设立生效尚需办理抵押登记和质押登记。本期债券就担保事宜的
安排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
的通知》第三条之规定。
五、《资产抵押协议》约定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与《应收账款
质押协议》约定的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系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的两项独
立的担保方式,相关协议中未约定抵押权人及债权代理人行使担保物
权的先后顺序,在本期债券出现本息未按时偿付时,抵押权人及债权
代理人可与公司协商,选择通过行使土地抵押权或应收账款质押权之
一来实现债权,也可以选择同时行使土地抵押权和应收账款质押权来
实现债权,在协商不成时,抵押权人及债权代理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
63
诉讼,选择最有利于实现债权的方式行使担保物权。
六、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副主承销
商、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本期债券的承
销符合《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发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有关条件和国家
有关主管部门以及政府审批机关的要求,公司实施本期债券发行方案
不存在法律障碍。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 个月内,本公司将尽快向有关证券交易场
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
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文件清单
(一)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公开发行的批准文件
64
(二)《2009年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
(三)《2009年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摘要》
(四)经审计的本公司2006-2008年财务报告
(五)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及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体评级报告
(六)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天银债字[2009]第004号《法
律意见书》以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七)政府相关批文:《关于用政府财政支付方式向市城投公司
回购市基础设施等项目并将回购款支付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提请》
(齐政议[2008]12号),《关于用政府财政支付方式向市城投公司回
购市基础设施等项目并将回购款支付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批复》(齐
人大发[2008]8号),《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关于对市城投公司实施城
市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贴的通知》(齐财发[2009]52号),《关于黑龙
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齐土籍国用(2007)第0100675号]
☆ 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实现时的土地出让金缴纳方式的批复》(齐国
土资发[2009]25号),《关于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
[齐土籍国用(2007)第0100675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的批复》
(齐国土资发[2009]24号)
(八)齐齐哈尔齐达土地估价事务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号
为齐土籍国用(2007)第0100675号的土地估价报告
65
(九)《政府回购协议》
(十)《应收账款质押合作协议》
(十一)《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十二)《债权代理协议》(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十三)《资产抵押协议》
(十四)《资产监管协议》
二、查阅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
阅上述备查文件:
(一)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西二道街66 号
联系人: 王丽棉、高坤
联系电话:0452-2687844、2687843
传 真 :0452-2687845
邮政编码:161006
互联网网址:http://www.hctz.com.cn
(二)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联系人:晏志凡、贾新、李灏、陈翔、张全、杨经华
联系电话: 010-85130669、85130658、85130793、85130653、
85130227
传真:010-65185233
66
邮政编码:100010
互联网网址:http://www.csc108.com
此外,投资者还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
本募集说明书及《2009年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
http://cjs.ndrc.gov.cn/
http://www.chinabond.com.cn
http://www.sse.com.cn
以上互联网网址所登载的其他内容并不作为《2009年黑龙江省鹤
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2009年黑龙江省
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的一部分。
如对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67
附表一:
2009年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承销团成员 发行网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中信建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交易部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
大街188 号6 层
邹迎光
杜永良
季程伟
010-85130668
010-85130869
010-85130979
2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部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
村南大街甲56 号
方圆大厦写字楼
1410 室
伍敏
李颖
徐超
010-88027099
010-88027899
010-88027193
3 宏源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总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
门北大街甲43 号
金运大厦B 座5 层
王慧晶
彭林江
010-62267799-6308
010-62267799-6222
4 第一创业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固定收益总

深圳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2 层
梁学来
梁曦婷
0755-25832615
010-68062022
5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债券销售交
易部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
门北大街60 号首
钢国际大厦6 层
汪浩
彭文静
010-82292869
010-82294760
6 民生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债券销售交
易部
北京市朝外大街16
号人寿大厦1901

赵锦燕
兰珊珊
010-85251306
010-85252644
备注:标注“▲”的发行网点为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具
体发行网点。
68
附表二
发行人2008年、2007年和2006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12.31 2007.12.31 2006.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899,390.04 102,119,731.43 166,843,006.18
短期投资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股利 -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帐款 - - -
其他应收款 4,691,292,957.38 1,100,694,858.81 1,024,495,988.15
预付帐款 312,748,179.43 808,972,119.77 722,306,378.55
应收补贴款 - - -
存货 3,903,668,735.82 16,373,793.79 -
待摊费用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8,923,609,262.67 2,028,160,503.80 1,913,645,372.88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98,761,218.89 50,927,665.35 50,927,665.35
长期债权投资 - - -
长期投资合计 98,761,218.89 50,927,665.35 50,927,665.35
合并价差(合并报表填列) 1,393,700.00 1,592,800.00 1,791,900.00
其中:股权投资差额(合并报表填列) 1,393,700.00 1,592,800.00 1,791,900.00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338,193,224.00 3,097,713,464.00 3,097,627,096.00
减:累计折旧 1,414,623.40 1,012,922.59 620,546.47
固定资产净值 1,336,778,600.60 3,096,700,541.41 3,097,006,549.53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 -
固定资产净额 1,336,778,600.60 3,096,700,541.41 3,097,006,549.53
工程物资 - - -
在建工程 - 249,183,293.56 192,687,868.23
固定资产清理 - - -
固定资产合计 1,336,778,600.60 3,345,883,834.97 3,289,694,417.76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4,820,000.00 4,820,000.00 4,820,000.00
长期待摊费用 - - -
其他长期资产 - - -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4,820,000.00 4,820,000.00 4,820,000.00
69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 - -
资产合计 10,365,362,782.16 5,431,384,804.12 5,260,879,355.99
70
(续)
项 目 2008.12.31 2007.12.31 2006.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66,182,000.00 666,182,000.00 626,182,000.00
应付票据 - - -
应付帐款 3,156,195.63 1,707,338.25 783,164.25
预收帐款 5,511,895.00 15,488,353.00 -
应付工资 - - -
应付福利费 - 19,306.10 108,301.78
应付股利 - - -
应交税金 2,904,630.32 2,212,881.38 2,160,278.07
其他应交款 - - -
其他应付款 1,023,708,111.55 240,519,570.07 48,822,500.87
预提费用 - - -
预计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1,701,462,832.50 926,129,448.80 678,056,244.97
长期负债: - - -
长期借款 1,188,000,000.00 754,000,000.00 874,000,000.00
应付债券 - - -
长期应付款 - - -
专项应付款 571,090,498.00 222,406,750.00 311,092,800.00
其他长期负债 - - -
长期负债合计 1,759,090,498.00 976,406,750.00 1,185,092,800.00
递延税项: - - -
递延税款贷项 - - -
负债合计 3,460,553,330.50 1,902,536,198.80 1,863,149,044.97
少数股东权益(合并报表填列) - - 1,750,000.0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3,353,000,000.00 3,353,000,000.00 3,353,000,000.00
减:已归还投资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净额 3,353,000,000.00 3,353,000,000.00 3,353,000,000.00
资本公积 3,087,902,650.00 4,000,000.00 4,000,000.00
盈余公积 - - -
未分配利润 463,906,801.66 171,848,605.32 38,980,311.02
拟分配现金股利 - - -
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合并报表填列) - - -
减:未确认投资损失(合并报表填列)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6,904,809,451.66 3,528,848,605.32 3,395,980,311.02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0,365,362,782.16 5,431,384,804.12 5,260,879,355.99
71
附表三:
发行人2008年、2007年和2006年经审计的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一、主营业务收入 17,936,688.90 - -
减:主营业务成本 16,405,763.06 - -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076,201.33 - -
二、主营业务利润 454,724.51 - -
加:其它业务利润 - - -
营业费用 188,013.00 - -
管理费用 3,743,175.08 4,337,038.07 3,328,215.65
财务费用 11,110,481.90 -490,305.62 -574,761.50
三、营业利润 -14,586,945.47 -3,846,732.45 -2,753,454.15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15,546.46 -199,100.00 -199,100.00
补贴收入 307,120,390.00 136,914,126.75 43,891,000.00
营业外收入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18,333.60
四、利润总额 292,117,898.07 132,868,294.30 40,920,112.25
减:所得税 59,701.73 - -
少数股东损益(合并报表填列) - - -
加:未确认投资损失(合并报表填列) - - -
五、净利润 292,058,196.34 132,868,294.30 40,920,112.25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71,848,605.32 38,980,311.02 -1,939,801.23
六、可分配的利润 463,906,801.66 171,848,605.32 38,980,311.0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提取法定公益金 - - -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 - -
提取储备基金 - - -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 - -
利润归还投资 - - -
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463,906,801.66 171,848,605.32 38,980,311.02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八、未分配利润 463,906,801.66 171,848,605.32 38,980,311.02
72
附表四:
发行人2008年、2007年和2006年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960,230.90 15,488,353.0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7,526,011.40 152,461,530.02 44,472,956.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 315,486,242.30 167,949,883.02 44,472,956.8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72,354,839.59 145,475,180.55 610,208,112.7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43,470.60 574,016.47 348,152.16
支付的各项税费 514,927.56 1,558,323.67 1,927,645.6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35,208.94 4,979,269.08 1,052,417.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 776,048,446.69 152,586,789.77 613,536,328.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0,562,204.39 15,363,093.25 -569,063,371.5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出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
净额 - -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
金 70,260.00 86,368.00 50,456.00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48,050,000.00 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 48,120,260.00 86,368.00 50,456.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120,260.00 -86,368.00 -50,456.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434,000,000.00 40,000,000.00 675,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 434,000,000.00 40,000,000.00 675,0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12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1,537,877.00 - -
其中: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 - -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73
其中:子公司依法减资支付给少数股东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 11,537,877.00 120,000,00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2,462,123.00 -80,000,000.00 675,0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6,220,341.39 -64,723,274.75 105,886,172.42
74
附表五:
2009 年6 月30 日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年初数 期末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899,390.04 89,265,323.96
短期投资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4,691,292,957.38 5,135,364,206.90
预付账款 312,748,179.43 308,407,026.83
专项应收款
应收补贴款
存货 3,903,668,735.82 3,914,181,579.69
待摊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8,923,609,262.67 9,447,218,137.38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98,761,218.89 98,761,218.89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98,761,218.89 98,761,218.89
合并价差(合并报表填列) 1,393,700.00 1,393,700.00
其中:股权投资差额(合并报表填列) 1,393,700.00 1,393,700.00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338,193,224.00 1,338,208,024.00
减:累计折旧 1,414,623.40 1,586,220.70
固定资产净值 1,336,778,600.60 1,336,621,803.30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1,336,778,600.60 1,336,621,803.30
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合计 1,336,778,600.60 1,336,621,803.30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4,820,000.00 4,820,000.00
无形资产 4,820,000.00 4,820,000.00
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长期资产
75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4,820,000.00 4,820,000.00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资产总计 10,365,362,782.16 10,888,814,859.57
(续)
单位:人民币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年初数 期末数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66,182,000.00 680,948,100.00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3,156,195.63 984,397.72
预收账款 5,511,895.00 17,724,531.34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应付股利
应交税金 2,904,630.32 1,257.34
其他应交款
其他应付款 1,023,708,111.55 992,543,065.31
预提费用
预计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701,462,832.50 1,692,201,351.71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1,188,000,000.00 1,498,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571,090,498.00 664,734,501.00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1,759,090,498.00 2,162,734,501.00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负债合计 3,460,553,330.50 3,854,935,852.7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76
实收资本(或股本) 3,353,000,000.00 3,353,000,000.00
减;已归还投资
实收资本(或股本)净额 3,353,000,000.00 3,353,000,000.00
资本公积 3,087,902,650.00 3,087,902,650.00
盈余公积
其中: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463,906,801.66 592,976,356.8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6,904,809,451.66 7,033,879,006.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10,365,362,782.16 10,888,814,859.57
77
附表六:
2009 年上半年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 年度 2009 年6 月
一、主营业务收入 17,936,688.90 -
减:主营业务成本 16,405,763.06 -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076,201.33
二、主营业务利润 454,724.51
加:其它业务利润
- -
营业费用 188,013.00 236,694.22
管理费用 3,743,175.08 1,598,698.33
财务费用 11,110,481.90 -80,647.75
三、营业利润 -14,586,945.47 -1,754,744.80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15,546.46
补贴收入 307,120,390.00 130,824,300.00
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四、利润总额 292,117,898.07 129,069,555.20
减:所得税 59,701.73 -
少数股东损益(合并报表填列) - -
加:未确认投资损失(合并报表填列) - -
五、净利润 292,058,196.34 129,069,555.20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71,848,605.32 463,906,801.66
其他调整因素
六、可分配的利润 463,906,801.66 592,976,356.86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法定公益金 - -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 -
提取储备基金 - -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 -
利润归还投资 - -
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463,906,801.66 592,976,356.86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78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八、未分配利润 463,906,801.66 592,976,356.86
79
附表七:
2009 年上半年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 年度 2009 年度6 月份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960,230.90 12,212,636.34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7,526,011.40 130,904,947.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 315,486,242.30 143,117,584.0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72,354,839.60 385,494,311.8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43,470.60 571,735.30
支付的各项税费 514,927.56 982,968.1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35,208.94 1,092,059.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 776,048,446.69 388,141,075.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0,562,204.39 -245,023,491.0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其中:出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所支付的现金 70,260.00
14,800.00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48,05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净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 48,120,260.00 14,8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120,260.00 -14,8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
到的现金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434,000,000.00 324,766,1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 434,000,000.00 324,766,1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1,537,877.00 6,361,875.00
其中: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 -
8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其中:子公司依法减资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现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 11,537,877.00 6361875.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2,462,123.00 318,404,225.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6,220,341.39 73,365,933.92
81